

目 录
论文摘要………………………………………………………………1
一 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 …………………………………… …2
二 夫妻约定财产 ……………………………………………… 3
三 个人特有财产 ………………………………………………. 5
四 我国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的几点思考…………………………7
五 我国夫妻财产制有待进一步探讨………………………………9
六 注释………………………………………………………………10
论 文 摘 要
婚姻法主要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夫妻双方的财产关系是婚姻法调整的重要内容。本文从我国修订后的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个人特有财产三个方面包含的内容进行了释义和简要论述。
本文通过对我国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的分析,认为,修订后的婚姻法进一步完善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内容,明确规定了夫妻财产制的方式,对保障婚姻双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和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固,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基本上适应了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
本文还对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提出了几点思考。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夫妻财产关系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对夫妻财产关系的处理和分割带来许多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财产的处分关系到了家庭、社会的稳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关于夫妻财产关系需要探讨的问题还很多,我国的夫妻财产制也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只要存在婚姻关系,就必然存在夫妻间的财产法律关系,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1980年婚姻法规定了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并提到了约定财产制度,实施20多年来,适应了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关系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范围和方式,对一方特有财产进行了界定,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理念和思路。
一、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和修订前的婚姻法相比,修订后的婚姻法对夫妻法定财产制规定的更具体,可操作性更强①。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修订后的婚姻法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上沿用了修订前婚姻法的婚后所得共同制,并且进一步对法定财产制的内容进行了细化,使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得到比较清晰的界定,在当事人双方出现婚姻纠纷时有利于共同财产的合理分割,有利于保护在财产分割时弱势一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