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提高司法公信力之对策研究。
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因素是多方位的,有体制上的原因,有经济的原因,有文化的原因,也有人为的因素,相应地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途径也有多种。着重提高法官素质,有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院与外界沟通系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一)、提高法官素质。
中国法官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整体偏低,这与我国法官本身素质低有关。“公生明、廉生威”。反之,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短。一个承办法官不廉,贪赃枉法,则必然导致案件裁判不公。廉洁是对法官从事司法活动的第一要求,廉洁是法官对外的第一形象。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一己私利,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严重背离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一个案件裁判不公,就可能导致一部分群众对司法活动的不满。法制先被法官破坏了,国家法制的威严形象也就被破坏了。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一定能身体力行促进司法公正,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人人如此,社会公信力必会提高。
法官是法律的实施者,其一言一行关系着法律的尊严,法官形象在很多场合就是法院形象的具体化。为塑造法官的良好形象,以下几点当强化。
第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服务水平。法官首先要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坚持司法为民之方向,维护社会正义。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审判作风。法律是威严的,但由富有仁爱之心的法官操作起来,可以是富有人情味的。当事人先信赖法官,进而才会相信法律。
第二,强化业务训练,提高执法能力。日常工作中,重点之一是加强文书写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裁判内容上不允许含糊,文字上不容差错,每位承办案件的法官应将格式规范、语言精炼、论理透彻、说服力强的优秀裁判文书展示出来,向当事人交待,向社会公众交待。“打造精品裁判文书,可以有效地提高裁判说服力和公信力。而判决书中的细微差错,则极大影响群众对法律的信任。”[12]日常工作中,重点之二系规范庭审行为。庭审是整个审判活动中心,是法院向社会展示司法活动、行使裁判权的重要平台。它使公开审理得以落实,它使得司法透明度增加,使审判置于阳光之下。规范的庭审行为,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可以增强当事人、公众及媒体对法官、法院和法律的信任。日常工作中,重点之三是向“执行乱”开刀,让执行更有力。近一段时间,全国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轰轰烈烈并广受好评,这次专项整改以查摆执行违法违纪问题为突破口,以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为关键,以提高执行能力、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执行人员应当积极投入到此活动中,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当事人前后对比,可评价执行工作的得失。日常工作中,重点之四系依法高效处理政府拆迁、企业破产、重大反腐等社会热点案件。这类案件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反映也强烈。公正、高效地处理好这些纠纷,在增强公众对法院司法能力的心理认可方面能够产生重要的作用,并可以以点带面,树立品牌和典范。这时候,对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专家、律师共同参加、公开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化解纠纷,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这对增强法院公信力也有着不可低估之作用。
第三,正确适用法律,领会法治精神。“法律是一种规则。它明晰社会制度,明晰人世秩序。司法官的执法之境界就是诚信制度、信守规则……检察官和法官一样,其职责就是信守规则,领悟规则,从法律规则的真谛出发,去处理案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法律设计的公正道路上,法官、检察官应牢记,有两大目标需要实现:一是领悟法律乃是正义的,二是使法律公正实施。”[13]法官要做到公道处理案件,仅有党性、民心还不够,还须具备过硬的业务本领以及相当的法律知识。当事人法律意识差,还有情可原并可教化,但法官必须精通法律,领会法治精神。并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准确适用法律,配合地域、习惯等多因素以取得良好地社会效果。
第四,加强学习,更新知识。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快,公民法律意识的快速提高,新的法律法规层出不穷,这对法官队伍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加强学习、不断学习,这才不至于落伍,才可达到宋鱼水式的“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境界。
第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失误者,要进行责任追究。目前法官缺乏尊荣感,法官管理制度缺少问责制,这样对树立司法权威不利。
(二)、通过科学的方法与途径实行司法改革,加强法院与外界的沟通,提高司法公信力。
首先,要搞清办案的指导思想,具备现代司法理念。树立司法中立、独立、公正、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等现代司法理念,努力摒除与现代司法理念不相符的习惯做法和制度,使司法客观规律得到具体落实和体现。办案中要强调案件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要使当事人或公众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以及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并进而接受和认可法院的判决。
其次,严格审判管理,法院改革当通盘考虑而不能有失偏废。严把立案关、审判关、执行关,在诉讼各个环节注重依法律程序办事。法院的审判方式改革、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管理、司法统计、宣传、调研、案件执行、基本建设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每一项都很重要,都不能偏废。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告知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使当事人对可能的诉讼结果有一个正确和清醒的认识。在诉讼中,要不失时机地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裁判文书之中,要正确引用法律,最好写明所引用法律条文,明之以法,寓教于判。实践中,有个别法院改革后,连内部人员自己都不清楚该找谁办事及负责,更何况案件的当事人?这种情况势必影响法院形象,影响司法改革形象。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作为一种“机关”运作久了,也有机关的不良表现,法院效率不高的表现有: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扯皮推诿,手续繁杂,会议成灾,纪律松弛,不核算费用,官僚主义严重,形式主义严重等等。相应地提高效率、增强能力的途径:主要从机构设置、管理制度、领导方式、人员素质、外部环境等多方面着手,通过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