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分别为: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务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败产安全的要求。
条八条:消费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参考文献:
①《消费者保护法通论》谢次昌主编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4月版
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问答》王淑火央 中国计量出版社1994年出版
③《消费者保护法》李昌麟 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④《物权法原理》陈华彬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4月版
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适用条件》牟瑞瑾 法律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
⑥《中国典型消费纠纷法律分析》闵治奎、郭卫华主编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9月北京第1版
⑦《中国的消费者政策和消费者立法》梁慧星 法律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
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李国光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⑨《<消费者保护法>研究》张严方 法律出版社 2003年3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