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954年宪法。新中国成立后,各地陆续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并制定有关组织法、选举法,最终于1954年9月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该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为新中国的第一部正式宪法。通称“五四宪法”。该宪法是一部较好的宪法,她吸收了苏联1936年宪法的精华,同时也汲取了中国立宪史上较好的东西,以及某些世界宪法惯例。例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独立原则,人民权利的规定也较全面。
但是这部宪法事实上几乎没有发挥作用。其时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以后的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等一系列社会变革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财产权)虚设,1957年反右运动、1959年反右倾运动、1964年四清运动等政治运动又使特殊群体的权利特别是知识分子的权利受到粗暴侵犯,更不用说1966年开始的文革了。1957年反右中宪法原则被批为资产阶级口号,以后,这部宪法事实上失去“合法性”,逐渐被淡忘。
3、1975年宪法。1966年爆发了践踏一切法律的文化大革命,到70年代,文革的灾难日重,社会上反文革的思潮日渐壮大。为使文革形成的状态固定化,1975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这是一部无视宪法基本原则的宪法,是对54年宪法的反动。该宪法是阶级斗争为纲思维的产物,贯彻了权力至上、个人迷信、权力集中、颂扬暴力等封建主义精神与体制,人民权利受到漠视,几乎成了颂歌与语录的汇辑,篇幅也从54年宪法的106条降至30条。
4、1978年宪法。1976年,文革终于在全国人民的诅咒声中结束,四人帮被囚禁。经过两年的“两个凡是”统治以后,1978年5月开始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人们普遍认识到法制建设的重要以及75年宪法的荒唐,于是当年匆忙通过了第三部宪法,目的在于宣示文革结束。1978年宪法较它的前身虽有进步,但是步伐不大,它仍然保留了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等制度,阶级斗争为纲的精神仍然贯彻其中。因此,这部宪法一出台便与改革开放的时代不合拍,随即对它作了两次修改。(1)1979年7月1日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共8条,除对个别文字作出修改以迎合时代要求以外,实质性内容有四项:取消革命委员会,恢复政府;取消地方政权的议行合一制度,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实行县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选制;扩大人大权力,主要是赋予人大质询权和罢免权。(2)1980年宪法修正案,共1条,内容是去掉78年宪法第45条关于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即所谓“四大自由”的规定。
5、1982年宪法。随着改革开放与思想解放运动的深入,人们日益感到对78年宪法小修小补不解决问题,时代需要一部体现改革开放精神,为改革开路的新宪法,于是便有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的诞生。现行宪法是四部宪法中较好的一部宪法,主要内容是对54年宪法的回归,它的最大问题是对经济体制的规定过于僵硬。于是便有三次对它的修改。(1)1988年4月12日7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该宪法修正案共2条。第一条为宪法第11条增加一款:“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进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这条修正案是反恐私症迈出的第一步,但是姓公、姓私的意识形态障碍仍未突破。第二条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规定。(2)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本次修正案共9条,与1988年修正案连排(3—11条),内容比较零散,可分为政治与经济两个方面。主要内容为:政治上,加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去掉人民公社内容,关于人民政协制度的宣示;县级人大任期改为5年。经济上主要是“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以及企业自主权的扩大。(3)1999年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共6条(12—17条)计326字。除了个别文字的修改以外,内容可分为政治、法律、经济三方面。在政治方面主要是增加了邓小平理论和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容(12条)。在法律方面增加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13条);将反革命罪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17条)。有关经济的内容有三条(第14条、15条、16条),内容为:关于所有制与分配制度方面强调各种经济共同发展、多种分配方式共存;农村经济制度由联产承包制走向家庭承包经济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宣示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论:20世纪下半叶,我国共通过宪法5部(含作为临时宪法的共同纲领),正式的宪法修正案5个,共有10次立宪、修宪行为,平均每5年一次。如果去掉文革之前至54年宪法之后宪法被抛弃的20多年,修宪频率更高。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中,共制定宪法2部,通过修宪案5个,平均每3年一次立宪修宪行为。这在一个统一、稳定的大国中是罕见的。新中国宪法变迁是从斗争型宪法到建设型宪法的转变过程。1954年宪法到1978年宪法的改变是宪法向斗争工具蜕变的典型表现。从78年宪法开始,宪法逐渐由斗争型向建设型转变。对78年宪法的两次修改是关于政治民主制度建设的,82年宪法则朝这方面又迈进了一大步。对1982宪法的三次修改,主要内容都与经济体制改革有关,特别是1993年修正案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9年修正案确立了法治国家方向。这些都将对中国社会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三、20世纪中国宪法变迁的主要特点及其原因 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