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是 农村 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全国总人口的3/4是农民。湖北村官李昌平的“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呼声让中华大地为之一震,广大农民收入微薄,负担沉重,生活艰辛。“三农 问题 ”的解决尤为紧迫。如何增加农民收入?怎样减轻农民负担?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是稳定 社会 的必要条件,也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当前,在我国农民增收困难的现实状况下,减免农业税的征收是一则有效的方案。
一、我国现行农业税制及农业税征收状况
1.我国现行的农业税制度
我国现行的农业税收体制包括两方面的 内容 :一是计税土地面积和计税常年产量基础上征收的农业税收,名义税率为15.5%,实行以征收实物和征收代金大致各占1/2的定额征收方式。常年产量以1998年前5年农作物的平均产量确定,并且保持长期稳定。另一方面,1994年,我国进行分税制改革,建立了以增值税、流转税为主体、以 企业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辅的新的税制体系。新税收体系基本没对农业税做改动。2000年,中央开始在部分农村推行税费改革,改革内容之一就是调整农业税政策,对农业税税率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农业附加税并入新的农业税。新的农业税实行差别税率,最高不超过7%。
三、免征农业税的可行性 分析
中国 加入wto,在农业体制上要与世界惯例接轨,应当免征农业税。笔者认为免征农业税是可行的,分析如下:
1.农业税所占比重低,免征农业税对国家财政 影响 不大
表1资料表明,我国农业税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并且总体比重不高。全部取消农业税,中央财政损失也仅为几百亿,仅2003年,我国的财政收入就突破2万亿元,相比之下,免征农业税的缺口政府完全有能力通过转移支付填补。取消农业税,农民在同等收入下相当于增收,负担也减轻了,农产品成本降低了,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各项支出也可相应减少,对于国家财政的压力减小,而且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浪费和违规截留。

2.我国人均耕地少,农民无力承担繁重税赋
我国人多可耕地少, 农村 人均有效耕地0.42公顷。不足1亩的可耕地收入,也只能养活农民自身,农业剩余很少。当前“三农 问题 ”的核心是农业人口太多,人均可耕地资源太少,农民税费负担太重。以农业税为例,据统计,1985—1999年的14年中,全国农业各税由42.05亿元增加到423.50亿元,增长了9.07倍,年均增长7.43%。同期,农业总产值增长了4.7倍,年均增长5.54%,农业税收的增长超出农业总产值增长近2%。农业税对以种田为生的农民来说,是生存的重负。为了保障农民的生存与 发展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免征农业税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