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
把握财政职能的关键在于是否反映了既定的社会经济制度、资源配置和政府活动方式,以及财政对社会经济发展及其有效运行的适应程度。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分析、比较、改革和借鉴计划经济和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理论,从而对财政职能重新加以定位。在此,我们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界定为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和增长、社会优化四个方面。其中,我国财政配置资源职能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必须以市场配置为基础,从原先计划体制所包揽的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二是在基础产业、高科技产业和部分支柱产业、资本密集型行业,财政必须保持强有力的配置功能,以弥补市场配置能力的不足,这也是特定历史条件下赋予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特定含义。其次,分配职能强调所得的分配,即在劳动力和资本之间以及内部进行分配,不仅为了聚财,更重要的是对居民收入进行调节,服务于“共同富裕”的目标。此外,在经济稳定和增长职能中,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是经济增长,这比稳定具有更根本的意义,如何处理好二者关系,是新时期财政职能所面临的挑战。最后,提出财政的社会优化职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所谓社会优化,应包括社会组织结构优化和社会思想文化的优化。社会组织结构涵盖了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部门的机构精简,以及转轨时期如何保持社会个体与组织的有效联系,美国的斯蒂格利茨教授就曾着重强调合理高效的社会组织结构对政府政策实施、经济有效运作的重大意义。至于社会思想文化,是与精神文明建设联系在一起的,我国在特殊文化背景下进行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出了这种需要,正如马克思·韦伯指出新教伦理对西方国家近代经济发展的作用一样,良好的社会思想文化模式对发展中国家经济腾飞的作用不容忽视。社会优化是我国政府不容置疑的职责,其研究和改革都需要政府财力支持,而财政职能是政府经济职能的延伸和发展,提出财政的社会化职能,也是适应制度变革中的特殊问题,具有历史合理性。
2、财政职能的实践特色
财政职能是指财政这种分配范畴本身所具有的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内在职责和功能,是财政本身客观存在的属性。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是财政职能的理论特殊,从理论特殊到实践特殊,结合财政职能的具体发挥和运用,则应总结出财政职能所具有的实践特色,也就是要明确由于历史传统、国情、发展阶段、体制模式等条件赋予政府、财政的特殊职能体现。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大国,民族振兴的主题已明确的规定为实现两个转变,即经济体制由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明显带有落后农业国特征的粗放型向与发达工业化水平相一致的集约型转变。因此,财政除了要完成维持国家机器运转与提供公共产品或劳务的基本责任,还应当致力于“两个转变的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具体表现为以下实践特色:
⑴ 充分发挥我国财政特有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能,以维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十五大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更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特别侧重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因此,在大力支持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同时,必须重视国有经济运作机制的优化和效率的提高,要明确国有资产的经营代替关系,处理好所有者权益、经营者利益与企业发展的关系,从而给企业创造一个合理的外部经营环境与良好的内在激励机制,这也是特定历史条件赋予财政职能的首要实践特色。
⑵ 控制调节投资规模,实施有效的产业政策,以追求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一方面要认识到我国的市场仍不够完善和成熟,“市场失灵”的领域还很多,因此政府应当注重政策性的重点扶持和财力资助,并直接实施部分基础设施、高科技产业的建设,另一方面也要认清目前存在众多政府干预形成的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由此来看,财政通过自身的体制改革来理顺各级政府对产业发展的作用关系,从而真正实现由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而实现的资源优化配置,是财政职能的又一重要实践特色。
⑶ 实施有效财政政策,熨平经济波动,以保证经济健康发展和体制转轨的顺利进行。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宏观经济运行开始表现出市场经济中经济周期的特点,经济发展的“瓶颈”已由资源约束成为市场约束,供给结构的非合理性与有效需求不足同时影响宏观经济的良性运转。因此,如何借鉴西方“供给学派”与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并结合我国的经济背景,采取一系列积极性或平衡性财政政策,是买方市场下财政职能的实现所面临的新课题。
⑷ 努力增强政府调控地区差别、城乡差别和居民收入分配差别的能力,以服务于“共同富裕”的目标。由于分配秩序的不顺,目前灰色收入、隐性收入已成为高收入者的主要收入来源,两极分化也日益严重,这极可能与经济、文化的急剧变动共同作用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同样,城乡差别制约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而地区差别则严重影响总体经济的均衡发展。因此,通过转移支付、税收、补贴、社会保障等再分配手段对这些差异进行调节,也是财政职能边界在实践中所必需的扩大和深化。
(三)从财政运行层次把握财政基本理论
1、财政运行受财政本质的制约与财政职能的作用
所谓财政运行,是依据税收、公债、财政支出、国有资产管理、分税制、财政政策等财政运行规律,结合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所形成的财政自身运作机制以及财政与市场经济运行的机制性对接。财政运行实际上是财政本质和财政职能直接或间接对政府具体财政活动所做出的外延界定,首先,国家分配的财政本质从性质上决定了我国的财政运行必须以政府为主体,这就要求为了强化政府的财政主体能力,必须进行包括分税制在内的一系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同时,由于我国的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是一致的,强调国家分配的财政本质也就要强调国家财政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或劳务的充分性、必要性、及时性,这就为财政运行赋予了“公共性”的特征。其次,从体系建设上,财政职能的一般决定了财政运行机制的主要框架,而财政职能在我国的实践特色则进一步构划出财政运行的有效作用边界。因此,沿着财政本质 财政职能 财政运行这条主线,财政分配关系的内在逻辑逐步展开,并最终体现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对新时期财政体系的构建确立了基本规定性。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