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与债权人的合约。詹森和梅克林首先注意到融资方式不同,代理费用是不同的。相应地会有不同的代理行为(包括会计政策选择行为)。企业用说获得的资金进行投资,投资成功后,股东可以从中获得大部分剩余;若投资失败,由于“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在破产时不必偿付全部债务,而债权人则要承担全部后果。为减少代理成本和风险,到期收回本息,在贷款时,债权人往往要求债务人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在借款偿还期限内,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有一系列保护性合约条款。这些条款常涉及营运资本、固定资产、现金流动等方面的限制。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协议的条款,则视为违约,整个借款将立即到期。这类合约中有许多是以会计数据定义违约行为的,这将促使管理当局选择可减少违约可能性的会计政策。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管理当局愿意选择可增加资产或收入及减少负债或费用的会计政策。此外,如果在某种会计方法下将发生违约行为,人们将预期管理当局变更会计政策,以避免这种违约行为的发生。通常情况下,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比没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更可能采用可增大收益和资产的会计政策。就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来说,它们与关于利息保障倍数的限制性条款联系与紧密,便越有可能采取那些能提高此财务比率的会计政策。瓦茨和齐默尔曼的研究表明:若其他条件不变,企业的负债权益率越高,管理当局便越可能选择可将报告收益从未来期间移至当期的会计政策。
3)、与政府的合约。在企业代理关系的各利益相关方中,政府是其中之一。西方政治活动理论提出了政治活动要用到会计数据的理论。例如这种理论假设政治家们常利用巨额的报告收益作为垄断的“证据”;会计数据还常被政府用于制定管制行业(如公用事业)的收费标准(这些收费标准是根据会计上采用计算成本的公式确定的),限制它们所提供服务的形式和数量;政府的税收也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不论是收费标准的制定还是税收是征收,都将引起财富的转移。若某个企业存在着由于政治活动而引起的潜在财富的转移,那么可以假定它的管理当局将采取能减少其财富转移的会计政策。一般来说,较低的报告赢利会减少政府采取不利于企业的行为和增加政府对企业进行补贴的可能性。尤其是那些可能引发危机而受指责的企业(如石油公司),其管理当局相对于未受到政治压力的企业而言,更乐于采用能减少预期盈利变动的会计政策。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对配股和暂停上市的规定中,有不少财务指标,上市公司为避免摘牌或取得配股资格而进行会计选择甚至会计操纵的行为的例子也不少。如统计显示:1997年新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前3个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同期全国国有企业相应指标平均值的5倍以上;此外,我国证券市场上的“10%现象”也是如此,1997年度的723家上市公司中,净资产收益率在10%到11%之间的企业多达205家,而在9%到10%之间的仅20家。
此外,与供应商,顾客等的合约也会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由于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不一致,企业在基于各种合约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时,可能会存在矛盾,如就与政府的合约来说是最佳的会计政策,从与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顾客等的合约来看,未必是最佳的。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可能随着与各利益相关方签订的合约中有关变量的变化而变化。企业管理当局应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在多种备选的会计方法中做出选择。
(三)、会计政策选择的具体原则
由上可知,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不是一个单纯的会计问题,它是与企业相关的各利益集团处理经济关系,协调经济矛盾,分配经济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恰当选择会计政策,对于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不能只考虑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必须兼顾方方面面。所以,企业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应同时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合法性和相对独立性相结合。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应当是在准则、制度规定的可供选择的会计原则、具体处理方法内的取舍,这样才能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和真实可靠性。否则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对于拟选用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的税收法规不一致时,会计政策应当保持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和稳定性,遵循会计核算本身固有的规律,而不必拘泥于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规定及变化或调整。
2、一贯性原则。企业选用的会计政策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和连贯,不得随意变更。当然,在理解和执行一贯性原则时,不能机械地理解不能变更会计政策。如果已经选用的会计政策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再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企业就不宜以该会计政策处理相关的经济业务事项,而应从目前的经济环境和经营情况出发,重新选择最能恰当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政策,企业应正确处理好保持稳定和适时调整的关系。当然,企业对于会计政策的重新选择,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制度要求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以使会计信息使用者能把握企业管理当局选择会计政策的出发点和具体影响,以正确理解会计信息的内涵。
3、适用性原则。企业选择会计政策时,理所当然地应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理财环境相结合,即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应考虑行业特点、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内部管理、企业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等多种因素。会计政策的适用性是确保会计政策得到很好发挥的重要保证。会计政策的适用性还意味着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理财环境的变化,会计政策本身要重新作出选择,以确保在新环境下的新的适用性。对于这一点的理解,与一贯性原则有着相同的辨证关系。
4、成本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应权衡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效益。在基本的会计信息质量得到保证的基础上,企业应选择便于理解和实施 的会计政策,并尽可能地降低操作成本。在操作成本大致相等时,企业就优先选择能使提供的会计信息更相关和可靠的会计政策。
5、遵守职业道德原则。遵守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上岗执业的必备条件。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由于利益驱动,通过滥用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操纵的现象十分严重。由于在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中,会计政策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因此,会计政策领域的道德建设问题十分突出,亟待开展。
四、 我国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 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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