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有关论文集的出版较为活跃,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出版的《中国近现代史论集》值得注意,该论文集分作30编(本),在许多编中都有相关的财政研究论文,如第二编中王仲孚的《同光间新疆回乱的善后措施》,第八编中庄吉发的《清季南北洋海防经费的筹措》,包遵彭的《清季海军经费考实》,吴相湘的《清季园苑建筑与海军经费》,第十编中全汉昇的《清季铁路建设的资本问题》,庄吉发的《清季铁路经费的筹措》,第十一编中黄俊彦的《甲午战后筹还外债与财政的变革》,第十三编中王树槐的《庚子地方赔款》等等。孙健编《中国经济史论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收录了彭雨新《中国近代财政史简述》、宓汝成《近代中国外债》等长篇论文,这些论文虽属讲义性质,但由于是作者的多年研究心得,不乏真知灼见。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社会经济史组编《财政与近代历史》(1999年版),分为上、下两集,收录了许多有分量的论文。个人的论文专集有彭泽益《十九世纪后半期的中国财政与经济》(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汤象龙《中国近代财政经济史论文选》(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陈锋《陈锋自选集》(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山本进《清代财政史研究》(汲古书院2002年版)等。
第四,有关研究论文数量繁多,几乎涉及晚清财政的各个方面。有些研究论文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准,如彭泽益《清代咸同年间军需奏销统计》(《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集刊》第3集,1981年),分别对镇压太平军、捻军、西北回民起义、西南人民起义、两粤闽台人民起义的军费支出进行了梳理统计。彭雨新《辛亥革命前夕清王朝财政的崩溃》(《辛亥革命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系统研究了晚清的财政收人、财政支出以及清廷的财政困境。何汉威(清末赋税基准的扩大及其局限》(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7期下册,1988年12月),不但注意到了
晚清财政的总体状况,而且对烟酒税、契税进行了深入研究。另外,刘克祥《太平天国后清政府的财政整顿和赋税搜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集刊》第3集,1981年),岩井茂树《清代国家财政中的中央与地方一一以酌拨制度为中心》(《东洋史研究》第42卷第2号,1983年),魏光奇《清代后期中央集权财政体制的危机》(《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1期),周育民《甲午战后清朝财政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工989年第4期),张国辉《晚清财政与咸丰朝通货膨胀》(《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3期)等等,都是有关方面的代表作。
上述之外,一些断代著作和经济史著作中,也对晚清的财政予以了充分的注意。宓汝成主编的《清代通史》第8卷、刘克祥主编的《清代通史》第10卷(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严中平主编的《中国近代经济史一一1840—1894》(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汪敬虞主编的《中国近代经济史一一1895—1927》(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都有相当的篇幅对财政问题进行表述。郭松义、李新达、李尚英《清朝典制》(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在相关章节中,对财政问题着墨较多。杜家骥《清代简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列有“财政”专章。朱英《晚清经济政策与改革措施》(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也有对“晚清的财政金融政策”的专章讨论。
二、专题 研究 与资料汇编
在以往的晚清财政史研究中,有若干研究专题形成了热点,并取得了突出成就。
1.晚清财政体制的研究
一直受到许多学者注意的晚清财政体制研究,集中在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方面。起初,在20世纪30年代,以研究当时的地方财政以及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关系为主旨,出现了许多研究论文,如齐元三《中央与地方赋税划分》(《福建财政月刊》第5卷第2期,1931年)、胡善恒《地方财政困穷 问题 》(《福建财政月刊》第5卷第2期,1931年)、吴长春《县地方经费之研究》(《财政 经济 汇刊》第1卷第6期,1932年8月)、冯华德《我国国地财政划分之 理论 与实际》(《浙江财政月刊》第9卷第10期,1936年)等等,这些论文对晚清的财政体制略有涉猎。随后,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前揭罗尔纲《清季兵为将有的起源》,彭雨新《清末中央与各省财政关系》,罗玉东《光绪朝补救财政之方策》,吴廷燮的《论光绪朝之财政》等文,对晚清中央财政体制的瓦解、晚清财权的下移以及地方财政自主权的扩大等问题,有深入的 分析 。这些文章的一个主要观点是财权的下移导致了地方督抚的专权。这一论点 影响 深远,为后来的许多论著所沿袭。”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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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缪全吉《曾国藩幕府盛况与晚清地方权利之变化》(《中山学术文化集刊》第4集,1969年)、魏光奇《清代后期中央集权财政体制的危机》(《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1期)、尹福庭《试论太平天国革命时期清政府中央和地方权利的消长及影响》 (《清史研究集》第4辑,1986年)、林乾《咸丰后督抚职权的膨胀与晚清 政治 》(《 社会 科学 战线》1989年第1期)、汪林茂《清咸同年间筹饷制度的变化与财权下移》(《杭州大学学报》1991年第2期)、何瑜《晚清中央集权体制变化原因再析》(《清史研究》1992年第1期)。另外,何烈在其所著《清咸同时期的财政》一书中,重点研究了晚清的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认为:咸同以降,中央控制名存实亡,“自全国而言,督抚的权力已大于中央;自一省而言,新设各种机构的权力已大于原有的建置衙署。于是吏事、兵事与经费,实际上都非中央政府所能控制,只有督抚才是真正的主宰。一切政务实施,中央一惟地方大吏的意志为转移,本身绝少主见。”此种见解依然是传统定论的申说。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研究晚清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论文较多。在数量繁多的论文中,刘广京、何汉威、戴一峰等人的论文值得注意。刘广京《晚清督抚权利问题商榷》(刘广京《经世思想与新兴 企业 》,台北,联经事业出版公司1990年版),不同意前此学者认为的太平天国革命被镇压后,清政府的财权、军权、政权下移,中央控制日益式微,从而形成地方督抚专权之局的传统定论。作者认为,中央既未如成说所云大权旁落,督抚亦未如想像中那样为所欲为。何汉威《从清末刚毅、铁良南巡看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关系》[(台北)《中央研究院 历史 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8本第1分册,1997年],从光绪二十五年刚毅南下江苏、广东整顿财政和几年后铁良南下江苏理财的个案研究人手,探讨了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关系,提出了一些新的论点,认为:“清末从中央到地方督抚,对他们辖下的财政管理,俱失去有效的监控能力。中央固不用说,甚至督抚的财权亦受地方下层势力所制约……中央根本无法对省财政作彻底根本的清理,而督抚面对下层盘根错节的贪污舞弊,即使有意整顿税收,亦无能为力。”戴一峰《晚清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以近代海关为中心》(《 中国 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4期),则从近代的海关着手,探讨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以及侵华列强改造中国财政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复杂关系。该文指出,中央与地方的不协调,使得“清廷对于各省的财政,连名义上的控制也维持不住了”;而疆臣与将领之间的磨擦,使得矛盾迭起,导致了筹饷、协拨的困难。 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