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税制,优化税收制度结构
1、合理分配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比例。就我国目前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状况来看,我国仍应是坚持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逐步提高所得税比重。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值税制的同时,通过完善和优化所得税制,加强所得税的征管和稽查等措施,逐步实现所得税收入的增长速度高于流转税的增长速度,将我国税制建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双主体税制。
2、完善和优化增值税,加速增值税转型。(1)实行普遍征收原则。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各项劳务的活动和无形资产及不动资产逐步加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加速增值税转型。2004年东北三省开始试行消费型增值税以来,促进了经济发展,收到良好效果,证明了消费型增值税在我国可行性。因此,应逐步扩大其实施范围。(3)完善增值税优惠政策。应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的缩小减免税范围,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
3、完善和优化所得税。(1)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公平税负,推进所得税制的国际性。在各项成本、费用的税前列支标准和限额上,应做到内外一致,如工资扣除标准、捐赠的扣除标准等。坚持内、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保持一致,尽可能减少优惠政策,给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2)完善和优化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改革生计费用扣除标准,进一步扩大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和规范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4、完善和优化其他税种,适时开征新税种。(1)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将一些高档滋补、保健药品和一些奢侈性的高档消费行为列入消费税税目;同时适当降低与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需或贴近的消费品的税率,如摩托车、非奢侈消费品的化妆品。(2)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配合国有企业改革,保证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3)适时开征财产税和遗产税,以适当调节社会财富分配,鼓励劳动致富,减少不劳而获产生的负作用。(4)将目前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改为教育税,专门用于弥补九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不足。(5)完善地方税体系,规范税外收入。将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合并,统一纳税人,合理调整计税依据,适当提高征税标准。对各地税外开征的各种基金、规费进行认真清理,将有偿服务收取的费用仍按规费形式征收,取缔不合理的收费。
(四)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税费改革
1、规范转移支付制度。(1)要确立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主导地位。收入的大头归中央,支出的大头放在地方的做法,强化中央调控,增加财政资金的边际效益,实现转移支付制度与确保中央财力和有效地调动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相一致。(2)逐步改变以税收返回等一般性补助项目为主的转移支付形式,增加规定用途和有附加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
2、推进税费改革,确保税收收入。应大力推进税费改革,清理和取缔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将具有经营性质的收费项目并入价格轨道作经营收入,将那些名费实税的收费项目可以通过“改费为税”的途径用相应的税收取而代之,对确实须保留的收费项目则通过“规范费”的办法分别纳入“规费”和“使用费”,并调整收费标准,规范收支管理和监督。目前,可适时将教育费附加改为教育税,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合并征收社会保障税,等等。
(五)严格监视网上贸易,加强电子商务征税管理
网上贸易的迅速发展对传统的税收征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从目前情况看,网上贸易只是呈现雏形,应加紧采取措施和对策管理。(1)采取备案制度,要求所有上网单位将与上网有关的资料报当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根据网络经营者的咨询状况,核发数字式身份证明,以便税务机关确定交易双方的身份及交易的性质。(2)拓宽税务与银行联网的空间,税务部门应与银行合作设置电子关卡,对企业的资金流动进行监控,从而大大限制了偷、逃税行为的发生。(3)在网上建立电子银行,要求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在电子银行里开户,在网络上完成异地结算、托收、转账等金融业务,在网络上完成缴税业务,实现电子支付。
(六)健全税务监督机制
要有效防范和抑制税收流失,还必须有广泛、严密的监督机制。税务监督应包括内部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在内的全方位、全社会监督。当前,税务监督机制基本上是税务机关内部实施的,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因此,健全税务监督机制重要的是将税务监督的外部监督建立健全,如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为治理税收流失做出应有的作用。
(七)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转变公民税收观念
(1)深入广泛地开展税法宣传,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税收观。我们应该持之以恒地、广泛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教育宣传,应把税收的基础知识编入九年义务教育课本,使国民从小就树立“纳税光荣”的观念,使国民从小就知道社会主义税收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2)更新公民税收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对等观念。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应尽义务说”观念已不能为纳税人所认同,甚至会造成纳税人的逆反心理。因此,要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称的观念,分别规范纳税人、用税人和征税人的行为,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的社会环境。
总之,税收流失的治理是一项涉及到全方面,需要从一点一滴做起的庞大的、系统的工程,任重道远。因此,各级领导和税务部门应积极地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趾步致千里,积小流成江海,就能逐步改善目前我国税收流失严重的状况,开创我国税收工作的新纪元。
参考文献
1.贾绍华.中国税收流失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232-466.
2.王陆进.发展税收研究: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税收理论与政策[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53-63.
3.吴旭东.税收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10-27.
4.胡怡建.税收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84-104.
5.陈共.财政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14-214.
6.James T. Bennett. Tax-Funded politics [M], Transaction Publishers, 2004.
7.王娜.我国税收流失的根源探究[J].商业经济,2004,(10):28-29.
8.周宇城.税收流失的成因及主要对策[J].税务,2003,(8):14-15.
9.李中华.我国税收流失的深层原因及治理对策[J].经济师,2003,(2):207-212.
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
共5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网摘收藏: